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擬定每普通股配發現金股息3.0元及股票0.05元
發佈單位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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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今(6)日召開董事會,會中擬定今年每普通股配發現金股息3.0元,及股票0.05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5股),並將提請五月七日上午舉行之股東常會議決。
台積公司發言人何麗梅副總經理表示,今日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如下:
一、 核准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其中全年營收淨額約為新台幣3,174億700萬元,稅後純益約為新台幣1,270億1,000萬元,每股盈餘為新台幣4.92元。
二、擬定九十五年度盈餘分派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計劃:
(1) 每普通股預計配發股利新台幣3.02元,其中包含現金股息新台幣3.0元,及依面額分派股票股利新台幣0.02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2股);另由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3股;總計本年度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5股。
(2) 員工分紅預計分成股票紅利及現金紅利兩部份。股票紅利約4億5,728萬股;現金紅利約新台幣45億7,280萬元。
(3) 預計在完成此項盈餘分派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後,公司股本將為約新台幣2,641億元。
三、核准九十六年度研發專案及經常性資本預算,計美金2億6,918萬元(約新台幣86億1,400萬元)。
四、核准資本預算美金8億3,380萬元(約新台幣266億8,160萬元),以擴充十二吋晶圓廠之90奈米及65奈米製程產能,以及八吋晶圓廠之0.18微米與0.15微米製程產能。
五、核准資本預算美金2億6,500萬元(約新台幣84億8,000萬元),以進行本公司十二廠第四期興建工程。
六、核准召集民國九十六年度股東常會,並訂於今年五月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假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活動中心禮堂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