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啟事

為避免造成社會大眾之誤解,台積公司對8月23日工商時報及經濟日報有關本公司在大陸投資之報導,發表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在大陸進行投資及技術移轉,完全遵照中華民國政府之法令規章。

二、本公司在新竹及台南擁有兩座最先進之十二吋晶圓廠,目前正在進行擴建,沒有要在大陸設立十二吋晶圓廠之計劃。

三、本公司轉投資之創投基金(美國 Emerging Alliance Fund及VTAF II Fund),並無投資任何大陸地區公司。以後若要在大陸地區進行投資,將會完全遵照中華民國政府之法令規章。

四、胡正大先生過去確曾擔任本公司副總經理一職,業已於今年八月一日離職。未來胡正大先生新職務究竟為何,係其個人之選擇,本公司既不知情,也無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