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公司訂定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為九十二年七月十三日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派為每股普通股配發股票股利0.8元,亦即每1,000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80股,增資配股基準日訂於九十二年七月十三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七月九日至九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止,停止普通股股票過戶。

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七月八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台積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361-3033)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發新股之權利。

此外,有關台積公司於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國存託憑證之配股權利基準日及相關細節,將於近日內在台積公司網站上公告,網址:www.tsmc.com.tw。